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质量管理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GB7718-2011中明确规定:生产日期(制造日期)是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的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曾经看到业内朋友提供的一份资料,是咨询质检总局有关生产日期概念的答复。 问: 总局领导:下面的一个情况,或许是很多食品加工企业的一个“潜规则”,或许是法规允许的。希望能给予解答。谢谢!很多企业都将产品包装好了(只是没有打印生产时间)放置在库内。接到销售出货信息后,马上安排打印生产时间,所打印的生产时间一般都是当时实际进行喷码作业的年月日(如实际:2011年4月20日已经将产品包装结束包装了1000箱(仅仅是生产日期没有打印,如果生产日期打印了,就可以直接符合法规要求出货),使用的包装箱是周转用的,存放仓库。2011年5月30日接到销售信息要安排出货要求出货200箱,生产部门接信息后2011年5月31日选取200箱产品安排喷码操作打印生产日期为2011年5月31日,6月2日供货到超市销售。6月7日有接信息安排出货300箱,又在余下的800箱中取300箱6月8日喷码作业)。请问这样的操作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请总局食品生产监管的专家能给予解答。希望得到的答复是:合法、允许或不合法、不允许;不希望回复说:应按照标准7718执行。 答: 您好,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生产日期指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咨询没有得到想要的回复,大家只能按照各自的理解来执行。我所接触到的业内朋友都认为:严格意义上说,预存货不打生产日期,等发货的时候打当天的日期,也是违反食品安全法的。
无论对于消费者还是生产企业来说,除了关注生产日期,我认为也应该关注一下保质期。无论生产日期怎样定,大家应该看到一个问题:产品保质期内质量由生产企业自己负责,这个就要求企业对自己的产品有充分的把握。一味的钻空子推后生产日期,不对保质期进行测试,最终保质期内产品变质的后果对生产者来说也是不利的。
另外,也并非生产日期近就代表没有质量问题,生产日期看似较远就认为质量不好。作为饮料生产企业可能都遇见过这样的情况:年底的时候生产设备会有一段时间的停产检修,在检修前通常会库存一些产品陆续售卖,尤其是单一的生产线。这样,就会造成在来年的一月份没有当月的产品,只有头一年十一月份或者十二月生产的产品,销售部门经常会说,消费者觉得是一年前的产品,不好卖……其实仅仅是一个月前的产品,而我们的饮料保质期是12个月。销售部门会要求我们把生产日期推后标识,好在我们单位的领导还是认同品控部门所坚持的原则:如实标识生产日期。但是面对因此拒绝我们产品的消费者,我们还是有点无可奈何……
最后,提醒大家一个常识:不能饮用当天生产的纯净水产品。因为通常纯净水生产是用充入臭氧气体的方法来灭菌的,臭氧气体会在24小时内自然分解成为对人体无害的氧离子(这也是有的企业宣传纯净水为富氧水的依据),但是未分解的臭氧是一种强氧化剂(分解过程也是灭菌过程),对人体有一定损伤,所以我们通常规定刚生产出来的纯净水是不允许出售的,要等待24小时以后才可以出售,规范的生产企业估计都会这么做。大家如果在市面上看到当天生产的纯净水产品,就要自己选择一下是否应该饮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