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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计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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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6 11:5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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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公司一员工去年8月工伤,被打掉7颗牙齿,医疗期过后一直拒绝上班至今。他的要求除了伤残、就业、医疗补助之外还要公司帮他把牙齿装好,但领导认为装义齿是自己的事情,费用得他自己来承担,而且,医疗期过后至今8个月的社保需要让员工承担。也就是说双方的纠结就在装义齿的费用和社保费用上。现在该员工的合同5月20日就要到期了,我们很需要尽快把他的事情给顺利了解了,既不让员工伤心,又要照顾公司领导情绪。有什么好计策吗?
 楼主| 发表于 2014-3-26 11: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解析:
  1、安装假牙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依据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2、关于保险费用,在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应该由单位承担;依据法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合同到期终止问题,应该由职工伤残等级情况确定,根据伤残等级支付相应的费用;依照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
发表于 2014-3-26 12: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让老板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要求的,否则就会违法,成本将更加高,还有无法挽回的社会影响,对员工,也是让他清楚相关的法律内容,有依有据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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