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红: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2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今天正式公布,将于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们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一件大事,对于规范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强化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提高我国医疗器械质量和安全的整体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医疗器械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改善人们生活质量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此一直高度重视。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自2000年实施以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用械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十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医疗器械产业的不断壮大发展,《条例》在实行分类管理、强化企业责任、创新监管手段、推进社会共治、严惩违法行为等方面已经不能完成新时期发展的需要,为此启动了《条例》的修订工作。经过反复研究、论证、修改,历时六年,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于今天正式颁布。
新修订的《条例》共八章80条,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体现了风险管理、全程治理、社会共治、责任治理、效能治理的基本原则,完善了分类管理、产品和生产经营企业注册备案、使用环节监管、上市后管理等制度,健全了有奖举报、信息公开、部门协同等机制,对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强化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