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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离职,也是完美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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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2 23:0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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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你已经确定自己需要与这个公司分手时,那么给这个“离开”划上圆满的句号吧。很多人会在这个关键时刻,草率行事,在理由上敷衍搪塞。却不料,圈子很窄,消息传递速度很快,没多久就原形毕露,这不仅伤了自己的诚信,还惹恼了旧东家,不堪的传言也随之而来。
  
  这个世界很小,没有一个离职是真的说再见。中国有句俗语:山水也有相逢日,人生何处不相逢?给别人留有余地,也是给自己留下机会。前程无忧职场专家建议,做好以下四步方能完美转身。

第一步辞职信怎么写?

  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能过激,以免白纸黑字上留下对你不利的“案底”。

  TIPS:如果是个人主动离职,辞职信的递交需提前三十天。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

第二步如何与上司面谈?

  首先应该选一个双方都不是很忙的时间与你的上司面谈。其次在面谈开始时有必要感谢公司带给你的成长与帮助,譬如由目前这份工作中获得的经验、从上司身边学到的很多东西、公司对自己的培养教育、上司对自己的种种支持和帮助、公司给自己的较好待遇以及同事们的融洽相处等等。

  然后再说你离职的决定。如果你不便说出离职或跳槽的理由,可以表达得圆滑一些。离职面谈要传递的信息是:“我离职是为了自己”而不是其他。不要提及你要走的不必要的细节,你离去是为了自己的最佳利益。与此同时,把你事先准备好的一份简短而又充满温情的辞职信彬彬有礼地送到上司手中。

  TIPS:当下的“回头草”吃不得。当你的上司试图说服你留下来继续为他效力时,婉拒是比较合适的。因为很有可能这个时候上司是尝试拖延时间,以便公司尽快选择新的职员接任你的工作。

第三步如何交接工作?

  仔细认真地做好工作交接,将你良好的职业精神留在旧同事的记忆中。尽己所能完成你手头上余下的工作。告诉同事你在做什么,哪些工作可以在你离职之前完成,哪些工作需要留待新接任职员完成,同时搞好与外界合作伙伴的交接,把接任者介绍给经常联系的业务单位和业务人员是你的责任。

  TIPS:为接任你工作的人留下一份备忘录,让他能够容易接手,并迅速开展工作。

第四步人事手续怎么办理?

  当你在这家公司的最后工作日到来时,会有一系列人事手续要办,一般来说是由原公司开出退工单,并将你的档案转出。另外还有你的养老关系和房屋公积金等等也需要一并转移。假如你已经找到了新公司,那么只要将原有的劳动关系转到新公司即可,假如你是待业或者出国等等,那么就必须咨询有关部门后妥善处理,以免将来你需要用到这些关系的时候发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TIPS:提前做好年休假计算规划,以免浪费。

离职过程经典问题解答

  经典问题1:提交离职申请上级不批怎么办?

  专家答复:如果你是提前30天向公司发出辞职申请,相当于依法单方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上司不签字批准,你也可以在30天以后离开原公司,并要求公司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给办相关手续的话,你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履行法定义务,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如果员工与公司有未了的经济纠纷,如未归还办公电脑,未归还制服等,公司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但不能以此限制员工辞职。

  经典问题2: 离职申请不满三十天,急着想去下家公司怎么办?

  专家答复:可以与公司协商。注意两个方面:第一与上司协商如何尽快完成工作上的交接;第二在与上司确认工作交接时间后,与人事部确认人事手续上的办理时间(这一步也可以通过直属上司来确认)。一般情况下,HR会对交接工作的时间和其他具体事项统筹兼顾,在尽可能不损害公司利益前提下办理人事交接手续。

  经典问题3:申请主动辞职,员工是否有权在公司答复之前撤销申请?

  专家答复:《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属于一种形成权,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书面通知送达给了用人单位,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均能发生法律效力。

  既然辞职申请一经送达即能发生法律效力,就意味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不可随意撤销。因此,虽然员工递交辞职书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还没有实质性完成,但在公司已经收到辞职申请的情况下,除非得到公司的同意,员工无权单方反悔,撤回自己的辞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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