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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民营医院蓝皮书建议调整不同所有制医院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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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7 19: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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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民营医院蓝皮书建议调整不同所有制医院比例


        近日出版的2012年民营医院蓝皮书《中国民营医院发展报告(1984—2012年)》建议,医院所有制结构合适比例应调整为:公立医院占50%~60%,民营非营利性医院占25%~40%,民营营利性医院占20%~30%。

  该蓝皮书由中国医院协会民营医院管理分会组织策划,有关专家、学者、卫生行政工作人员、科研人员及民营医院经营管理者参与合作完成。在对现阶段我国医院床位数及服务量进行测算的基础上,该蓝皮书提出了医院所有制结构比例调整的建议。

  该蓝皮书对英国、美国、德国的医疗体制结构进行了比较分析:英国公立医院的比重最高,政府财政投入比例亦最高,民营非营利性医院比重最低;美国的公立医院比重最低,但政府财政投入并非最低,约占33%,民营非营利性医院的比重则高达69%;德国的公立医院比重适中,为53%,而德国政府的财政投入最低,为10%,与此相对应的是德国民营非营利性医院的比重为36%。蓝皮书认为,民营非营利性医院的引入,可降低政府对医疗的整体投入,是平衡医疗服务公益性与政府财政投入的杠杆。

  蓝皮书指出,民营营利性医院应成为主流医疗的补充,如个性化服务、高端病房以及美容整形、齿科等医疗服务均属此类,属于趋利性的医疗服务。美国因为中产阶级对这类医疗服务需求较大,民营营利性医院的比例较高。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患者对此类医疗服务的需求亦日渐增加,政府应该为病人提供可选择的机会。但由于有能力享受高端服务的人群有限,国内民营营利性医院比例不应超过30%,以免陷入恶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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