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520|回复: 5

职场“隐孕族”苦衷多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5 16: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质量管理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为了不影响自己的工作,已经怀孕5个多月的萱萱并没有把自己怀孕的事情透漏供给公司。其实近年来象萱萱这样的隐孕族不在少数,原因在于一些用人单位规定女职工在一定时期内不准怀孕,否则要么辞职,要么就调离原岗位。对此专家表示,这些公司这样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且也严重侵犯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据萱萱介绍她现在在一家私人培训机构工作,一年前刚入公司时老板就明确的告诉她两年之内不允许怀孕。当她发现自己怀孕后,怕遭到公司辞退所以只好强忍着生理反应跟正常人一样的工作。

其实萱萱的这种做法并不是杞人忧天,曾经在某科技企业就职的小刘就是因为怀孕被公司辞退的。在刚进公司前,公司也是规定她两年之内不准怀孕。但是入职不久却发现自己怀孕了,为此她也曾隐孕一段时间,但是被公司发现后遂以不符合用人单位制度将其辞退。

专家表示,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因为女职工怀孕而将其辞退的,如果公司因为女职工的怀孕而寻找其他理由将其辞退的话,建议女职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13-1-5 19: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敢于提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发表于 2013-1-6 23: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见过一个女的干了一年了,怀孕了,提出辞职了,生了小孩了,老板又请她回来了!
有可能觉得不想沾公司便宜吧!
 楼主| 发表于 2013-1-7 12: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沾公司便宜,本是自己应得的一部分,:lol
发表于 2013-1-7 12: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事情日常中是比较多见的,很无耐啊。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 20: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jonneyhuang 发表于 2013-1-5 19:04
要敢于提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私企中的女同胞们敢于提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权益的可能较少的,:lo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QPDCA平台自律公约|QPDCA质量论坛 ( 苏ICP备18014265号-1 )

QPDCA质量论坛最好的质量管理论坛 GMT+8, 2025-1-9 00:36 , Processed in 0.095244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无锡惠山区清华创新大厦901室0510-66880106

江苏佳成明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