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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否不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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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9 20: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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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张某因在公司服务10年,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2012年年底,张某出差到武汉,参与组织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因涉案金额大,严重危害社会秩序,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1年执行。公司告知张某,依据劳动合同法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张某认为自己是老员工,为公司做出了很多贡献。同时,公司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缓刑期间可以上班,服刑期满后仍可以到公司上班。因此,张某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请结合本案例分析,公司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否不可以解除?
 楼主| 发表于 2013-8-19 20: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知识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楼主| 发表于 2013-8-19 20: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解析:本案例中,劳资双方即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满足一定条件,也是可以解除的。《劳动法》第25条规定:如果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的所有形式,当然也包括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在期限方面有别于其它劳动合同,但它具有法律所规定的一切劳动合同的属性。因此,只要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劳资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公司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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