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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建议制定多环芳烃的法定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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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5 12: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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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8日,据德国联邦风险评估所(BFR)消息,为保护消费者健康,BFR建议制造商应尽可能的减少产品中多环芳烃的浓度,要求制定多环芳烃及苯并[a]芘的法定限值。
BFR指出,多环芳烃(PAHs)是一种发现于环境污染物中的复杂混合有机化合物,PAHs具有致癌性,损伤生殖系统,易导致皮肤癌、肺癌、上消化道肿瘤、动脉硬化及不育症。目前,大体上还未具备涉及消费品中多环芳烃的具体法规,根据德国修订的技术工作材料和消费品安全法案的要求,产品只有符合国际卫生和安全要求,才能投放市场。德国食品和饲料法30条也禁止在正确可预见某些有毒物质成分可造成人类健康危害的方式下制造或处理消费品,并禁止销售含有毒剂或杂质成分的消费品。
 楼主| 发表于 2013-11-5 12: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各位,多环芳烃一般存在哪些物质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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