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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去世,家属是否可以向单位追偿未缴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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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7 11: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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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于2005年入职某公司,但该公司一直未给他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2012年9月,罗某因病去世。事后,其家属向单位提出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补偿问题,遭到单位拒绝。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审理后,支持了罗某家属有关社会保险费的补偿,却驳回了其要求住房公积金的补偿。罗某家属不知该怎么办。那么,你认为这个未缴公积金可以向单位追偿吗?家属又该如何来维权?
发表于 2013-11-12 09: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东莞这边住房公积金是自己意愿的,我们公司是公司管理职位的才有。员工级别没有这福利啊!没有办法有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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