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质量管理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生产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的限值。 本标准规定了新生产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的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M和 N类汽车。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785—83 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 GB/T 15173一94 声校准器 GB/T 12534—90 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 ISO 10844—1994 声学 测量道路车辆噪声用试验路面的规定‘ ISO 10534—1996 声学 用阻抗管测定吸声系数和阻抗 驻波法 GB/T 17692—1999 汽车用发动机净功率测试方法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车型 就车外噪声来说,一种车型是指下列主要方面没有差别的一类汽车: 3.1.1 车身外形或结构材料(特别是发动机机舱及其隔声材料); 3.1.2 车长和车宽; 3.1J 发动机型式(点燃式或压燃式,二冲程或四冲程,往复或旋转式活塞),气缸数及排量,化油器的数量和型式或燃油喷射系统的型式,气门布置,额定功率及相应转速;或驱动电机的型式(针对电动汽车); 3.1.4 传动系,档位数及其速比; 3.1.5 下列第 3.2和 3.3定义的降噪系统或部件。 3.1.6 除了 M1和 N1类以外的汽车,如果在第 3.1.2和 3.1.4条方面的差别不会导致噪声测量方法(如档位选择)的变化,具有同样型式的发动机和(或者)不同总传动比时,可视为同一车型。 3.2 降噪系统 降噪系统是指为限制汽车及其排气噪声所必须的整套部件。当系统中的降噪部件牌号或商标不同,或部件的尺寸和形状、材料特性、装配、工作原理不同,或进气/排气消声器数量不同时,该系统应视为不同型式的降噪系统。 3.3 降噪系统部件 降噪系统部件是指构成降噪系统的单个部件之一,如排气管、膨胀室、消声器等。当空气滤清器的存在是保证满足规定的噪声限值而必不可少时,才认为它是降噪系统的一个部件。排气歧管不应视为降噪系统的部件。 3.4 背景噪声 背景噪声是指被测汽车噪声不存在时周围环境的噪声 (包括风噪声)。 3.5 额定功率 发动机额定功率是指按 GB/T 17692规定的测量方法测得的、以 kw表示的净功率。 4 噪声限值 汽车加速行驶时,其车外最大噪声级不应超过表1规定的限值。表中符号的意义如下: GVM一最大总质量 (t) P一发动机额定功率 (k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