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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炒掉物控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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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9 14:3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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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案例:
公司2013年6月份招聘一名物控主管(负责采购及仓储),在试用期期间表现都很积极,但试用期后,各种潜在的问题就凸显出来,例:配错物料频繁发生,导致生产部多次返工;其次,经常打卡后擅自外出,公司没有赋予他随时出去的权限,结果经常偷偷外出;再次,个人行为不好,怀疑与供应商有小动作,私自切换物料,影响极坏。最终公司领导决定不要这个物控主管,但是一直没有正式提出(私下就这件问题咨询过老板,但是老板不同意)。请问大家:1、是公司领导出面还是由你部门出面?2、如果物控主管要求赔偿,是否同意?赔多少为宜?该岗位月薪5000。
 楼主| 发表于 2014-5-9 15:4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解析:
1、HR部门出面。首先由HR部门与物控部共同收集证据(考勤方面、与供应商小动作等),结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看是否达到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如果是,就立即处理;如果没有达到,就给予提出来,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留下书面证据。
2、证据方面。如果证据不太充分,也可以给予提醒,即:听说有某些现象,希望其注意啊。同时暗地里派有收集整理违反规定的证据或材料。等证据充分时,就可以一招致命。
3、处理时间。如果证据充分,建议在春节放假前处理,一是特色方便物色新人,年后入职,二是为公司节约成本,毕竟春节放假期间也需要支付工资的。如果证据不充分,最好等春节后再处理。
4、如果赔偿。如果要协商离职,由于已经过试用期,到现在入职超过半年,所以应补偿一个月工资,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离职还会涉及赔偿一个月工资,如果证据不充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会涉及仲裁或诉讼,时间上没必要,对公司形象也会造成影响。
    综上,建议还是在春节前协商处理离职为好,由HR部门和物控部共同出面,分析其目前表现与试用期差别甚远,与公司要求更远,其影响和业绩未达到标准和要求,建议其主动提出离职,否则可能不会有好的同事关系和晋升机会,外面的机会也比较多,如果同意,HR部门可以帮助其寻找工作,如果今后有背景调查时,也可以帮忙美言几句。
    通过协商,其赔偿费用能够控制在5000元左右,公司就可以接受,协商离职处理,如果要求在8000以内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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