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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规范产品设计变更申请、审核、实施、验证等过程,以确保设计变更的有效性。 2.0 范围: 所有已正式发行的产品设计相关资料变更相应处理的全过程。 3.0 定义: 重大设计变更:具有功能、结构和安全方面的设计变更。 4.0 权责: 4.1总经理:对涉及产品外型、颜色、图案、包装方式、材质、成本增加及重大 设计变更方案的核准。 4.2 工厂厂长: 4.2.1对涉及产品外型、颜色、图案、包装方式、材质、成本增加及重大设计变更方案的审核。 4.2.2对涉及产品外型、颜色、图案、包装方式、材质、成本增加及非重大设计变更方案的核准。 4.2.3所有设计变更通知单的核准。 4.3 研发部门:主导设计变更方案的拟订、评审、验证和相应技术文件的更改 (除制造工艺及流程变更)。 4.4 工程部门:主导制造工艺及流程变更方案的拟定、评审及设计变更的执行、评审、验证,负责SAP资料和相关工程资料的更改。(涉及商品采购的产品设计变更,由商品采购部主导设计变更的执行。) 4.5 财务部门:对设计变更的产品成本变化予以审核。 4.6 质管部门:对设计变更的效果进行验证和检验指导书的更改。 4.7 生管部门:涉及设计变更的物料盘点,物料清单的提供及对设计变更后的物料处理状况追踪确认。 4.8企划部门:对涉及外型、颜色、图案、包装方式的设计变更方案予以评审会签。 5.0 内容: 5.1 流程图(见5-2页) 5.2 设计变更的信息来源: 5.2.1 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现设计或工艺不合理; 5.2.2 检验过程中发现产品不良,主要原因为设计或工艺不合理; 5.2.3 客户提出需求设计变更; 5.2.4 其他信息来源。 5.3 设计变更时机: 5.3.1 材料改变; 5.3.2 材料规格改变; 5.3.3 产品颜色改变; 5.3.4 印刷图案改变; 5.3.5包装方式变更; 5.3.6产品形状改变; 5.3.7产品尺寸或管制公差改变; 5.3.8制造工艺或流程变更; 5.3.9 市场准入条件(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产品标准等)发生变化时; 5.3.10 其它客人有特别要求事项。 5.4 设计变更方案评定 5.4.1有设计变更需求时,各部门人员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递交至研发或工程部门,研发或工程部门评审其可行性,必要时召集品管、制造、生管等相关部门进行方案评审,如不可行,直接回复申请部门。 5.4.2如可行,拟定设计变更方案与实施计划由研发或工程填入《设计变更申请书》(DL/QPEM-035-01)。对变更涉及的相关物料填写《设计变更物料处理单》(DL/QPEM-035-02),通知生管部门提供剩余物料数量,物料处理有损失时,由财务部门预估损失金额,若涉及产品成本变化时须财务部价格科参与评审会签;涉及产品外型、颜色、图案、包装方式等变更时应让企划部门参与评审会签,评审时须拟订剩余物料处理方案,评审后《设计变更物料处理单》和《设计变更申请书》一同交工厂厂长审批。 5.4.3涉及产品外型、颜色、图案、包装方式、材质、成本增加及损失金额超过 2000元(含),《设计变更申请书》交工厂厂长审核,总经理核准。 5.5设计变更方案实施和验证 5.5.1设计变更产品打样、验证 设计变更方案批准后,因变更涉及模治具的修改、开模依据“模治具管理程序”执行,对于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前应进行试生产, 设计变更主导 部门应对变更后的产品进行验证,验证合格后根据验证情况编制《品质失效分析》,并将合格样品及《验证报告》交质管部门QE,QE对产品的质量、结构、功能性等相关方面重新验证,并在《验证报告》上确认签名。质管部门根据《品质失效分析》编制《品质计划追踪表》,具体按“品质计划规定”执行。 5.5.2设计变更核准 5.5.2.1设计变更方案验证合格后,根据设计变更对相关资料进行编制,更改; 5.5.2.2由设计变更责任人编制《设计变更通知单》(DL/QPEM-035-03),将《设计变更申请书》和《设计变更物料处理单》及变更的相关资料一起提交相关部门审核、会签,工厂厂长批准; 5.5.2.3《设计变更通知单》核准后,发布相关的变更资料,系统资料按TC、SAP管理流程执行。 5.5.3设计变更宣导、实施 5.5.3.1由设计变更责任人主持设计变更宣导会。宣导会议内容:该产品变更的原因、变更前后之区别、对在制品及仓库库存产品的正确处理方法、产品可追溯的标识及实施的期限和说明及安排追踪确认事项。 5.5.3.2设计变更宣导会议后,各责任部门应对相关现场实施者进行宣导,并抽查其掌握情况,进行点检确认。 5.5.3.3设计变更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应根据《设计变更物料处理单》确定的处理责任部门确定物料处理追踪责任人,各责任人应对物料处理情况进行追踪,并将追踪过程填写到《设计变更物料处理单》中,完成后交设计变更责任人,与《设计变更通知单》一同存档。 5.6 追踪、结案 5.6.1 设计变更完成后,设计变更责任人需对设计变更后首批量产情况进行追踪,并将追踪结果填入《验证报告》。 5.6.2质管部门根据《设计变更通知单》、《品质计划追踪表》内容进行跟踪,跟踪设计变更后首批量产产品的产品质量,具体按“品质计划管理规定”执行,确认无异后,按常规产品进行检验。 5.6.3质管部门根据《设计变更物料处理单》要求,确认生产部门是否按规定使用。全部完成后,将追踪结案与设计变更一起存档结案。 5.6.4验证合格则可结案,将所有资料归档,存档资料:《设计变更申请书》、《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物料处理单》;如验证不合格则需重新修改,验证。 6.0 有关顾客产品的设计变更必须由窗口部门与顾客联系,得到了顾客的批准后,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实施设计变更。 7.0 相关文件: 7.1 技术文件管理程序 7.2 模治具管理程序 7.3 品质计划规定 7.4 SAP管理流程 8.0 附件:无 9.0使用表单及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