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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安全事故一发生,几乎同时传遍全国。造成的损失极其惨重,估计事发后老板、高管、甚至监管部门都后悔到极点,连省委书记、省长都受到到处理,但大错已铸成,已成千古恨,再也无法弥补。作为旁观者,我们换位思考一下,他们出了问题,我们是不是比他们好?是不是已消除了隐患?如何利用他人教训来分析、预防? 虽然目前还没有权威的报告出来,但几个主要问题所在基本有共识: 除尘设备未开启,也未装粉尘密度报警装置,这是造成安全事故的基本原因; 当时正是交接班时间,现场混乱,把事故影响扩大; 基本可以肯定,粉尘达到一定密度,遇到明火后产生爆炸,本来抛光车间严禁明火的,但仍然存在,还是执行力的问题,这也是最重要的。 一般来说,除尘设备会配备,否则无法通过环评。但是各种环保设备的使用,费用也是相当高的,这时,就会有一些其他的想法了:今天不开启,节省一点,明天再开启吧。明天又不开启,也没事嘛。长此以往,总会有出问题的时候。就像我们买保险一样,有的人一年没生病,心理后悔了:早知道不买了,现在浪费了。我老家有一人认为自己身体强健,一直不买合作医疗,突然生了大病,后悔不已,但为之已晚。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必须的投入就要投入,为了眼前的小利忽视大隐患,极为冒险,绝不能有侥幸心理。 在企业,比较混乱的时间段主要刚上班半小时、下班前半小时(包括交接班),在这个时间段,除了相关规定来约束外,管理人员要多去现场检查、纠正。员工准备下班心情放松之下点支烟、上班的员工关心夜班同事辛苦递一支烟并帮他点火、当班未竟事宜拜托接班同事点烟等等情况都会造成明火。可以肯定,绝对有规定不允许在抛光车间里点火,但很多人会想我们一直这样也没事嘛,还有的人叼着烟在干活呢,不也没事嘛。管理人员看到现场那么辛苦,也不忍严禁。但这是纵容,不是关爱。 在事故发生后,很多企业立即开会,组织整改。但是,这些工作一定要等到这时候做吗?个人非常鄙视社会上某些大干一百天、掀起新高潮之类的活动,早这么干,工作已经完成了,还要这么没日没夜?工作有了计划,除非不可抗拒原因,就应该按照计划实施,而不是计划放在一边,等到期限快到再手忙脚乱,这样肯定难以保证工作品质,不可避免的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同做5S一样,每天上下班各3分钟5S,比每周末一小时效果要好,因为每天坚持会养成习惯,好习惯养成,工作就好做了。 十多年来,很多人一直强调执行力,但做得好的企业很少。确实,法不外乎人情,但有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必须不折不扣的执行,这就要像高压线一样,不碰则已,一碰就要付出无法接受的代价,这样才能杜绝问题的出现。当初刘青山、张子善出事时,多少人向毛泽东求情,包括华北局第一书记**,但高压线就是高压线,必须处理。毛泽东说得好:“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二十个,两百个,两千个,两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就这样,保持了近三十年的吏治廉洁。六十年前尚且能做到的事,我们现在没理由做不到。 对于企业,必须架设令人生畏、不敢触碰的高压线,并且警钟长鸣,一旦碰上,一视同仁,如此方能起到预期的震慑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