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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局依法收回吉林与广东两家药企GMP证书(飞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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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6 11:2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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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局依法收回吉林与广东两家药企GMP证书(飞行检查)

修正药业(柳河厂区)

2014年11月4日至5日,总局联合地方食药监局对吉林省四家生产肺宁颗粒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发现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柳河厂区)原料库存放的用于生产肺宁颗粒的药材返魂草部分发生霉变变质,企业还存在故意编造虚假检验报告等行为。

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和药品GMP相关规定。目前,总局已要求吉林省局依法收回其药GMP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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