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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可用住宅办理工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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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7 20:2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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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电子商务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规定,在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关于住所(经营场所)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只从事网上经营活动的电子商务企业,可使用自有或者租用的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办理工商登记。淘宝卖家们觉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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