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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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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3 23: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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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
2015年1月26曰,国家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规定从2015年2月1曰 起开始征收部分电池产品和VOC涂料的消费税。此通知公布后,EMTEK信测第一时间组织专业工程师 对该通知的内容进行精准解读,为广大客户提供全面应对方案。

涂料征收政策EMTEK信测解读
1.关于征收目的
根据财政部的定义,“消费税是对过度消耗资源和危害生态环境的商品(如汽油、柴油、汽车、轮胎),过 度消费不利于人类健康的商品(如烟、酒)以及只有少数富人才能消费得起的商品(如贵重首饰)等征收 的一种税。”
2.关于征收范围
涂料是指涂于物体表面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的固态涂膜的一类液体或固体材料之总称。 涂料由主要成膜物质、次要成膜物质等构成。
征收范围界定为油脂类、天然树脂类、酚醛树脂类、沥青类、醇酸树脂类、氨基树脂类、硝基类、过 滤乙烯树脂类、烯类树脂类、丙烯酸酯类树脂类、聚酯树脂类、环氧树脂类、聚氨酯树脂类、元素有机类、 橡胶类、纤维素类、其他成膜物类等17类。包括溶剂性和水性涂料。
单独的树脂、固化剂、稀料不征收,涂料定义中的辅助成膜物质不征收。因为树脂、固化剂牵涉到其 他很多行业,构成稀料的溶剂油、成品油已经征收过消费税,此次征收VOC消费税,只针对涂料产品本 身,且不重复征税。但企业将树脂、固化剂、稀料加入涂料混合组分用于涂装施工,消费税是要计算征收 的。不在这17类中的不征收,如无机硅氧烷类、锌加等。
3.关于VOC的问题
第一,关于VOC的概念。此次VOC采用了中国涂料行业的定义:在101.3kPa标准压力下,任何初 沸点低于或等于250°C的有机化合物。此概念在环保部只是暂时的,因为环保部还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其 他各行业VOC概念各不相同,有260C的,有光化学反应的,有饱和蒸汽压的,有碳化物的。环保部正 计划制定一个统一标准,但各部委均认为涂料行业的VOC概念最落后。根据250C的概念,十二碳醇酯 (沸点255C)大家还可放心用,乙醇、丙酮不在豁免之列,毒性强弱不影响征收额度,酒精和苯在消费 税面前是等值的。
第二,关于施工状态下。主要是指封装的涂料进行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稀释,调和或配比后进行检测。 第三,关于起征点。含量低于420g/L(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主要参照1990年美国空气清洁法(CAA) 及其修正案规定涂料的VOC(加稀后)的限制为420g/L(扣除水),财政部抓住并采纳了这一意见,上报国务 院比准了这一建议。注意水性涂料在检测VOC时要扣除水分。
第四,关于VOC的检测方法。有差值法与气相色谱法,如未检测出沸点大于250C的有机化合物, 所测试的挥发物含量即为产品的VOC含量;如检测出沸点大于250C的有机化合物,则对试样中沸点大 于250C的有机化合物进行定性鉴定和定量分析。从挥发物含量中扣除试样中沸点大于250C的有机化合 物的含量即为产品的VOC含量。
4.关于征税的检测机构
凡是省、直辖市及以上的涂料检测机构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只要有相关资质(如CNAS、CMA等资质), 只要具备VOC检测能力,均可开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用于判定是否可以征收消费税。
电池征收政策解读
通知中第二条已经表述的很清楚、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 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结合通知中的附件1很好理解,属于豁免范围内的电池都属于环保类电池,无汞原电池是指汞含量低 于电池重量的0.0001%(扣式电池按0.0005%)的原电池、包括锌原电池、锂原电池和其他原电池;金属氢 化物镍蓄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等蓄电池也得到了豁免;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也都属豁免 之列。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储能电池领域,一度占据储能市场80%以上的产业规模铅酸蓄电池自2016 年1月1日起也开始征收消费税。
EMTEK信测检测方案
1.无汞电池、电池种类判别及涂料VOC测试
无汞电池:是指汞含量低于电池重量的0.0001%(扣式电池按0.0005%)的原电池;
电池种类判别:运用现代仪器分析技术对电池中主要成分进行鉴定,以确定该电池是否属于消费税征 收豁免之列;
涂料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VOC”)主要包括烷烃、烯烃、
芳烃、醛类或酮类等物质,具有特殊的刺激性气味,而且部分已被列为致癌物,国家环保标准中将其定义 为标准状态下沸点小于或等于250°C的有机化合物。
2.测试标准
电池测试主要参照《EPA 3052-1996美国第104届国会第142条法案-第二节-含汞电池管理法案硅土 和有机质的微波辅助酸消解》进行前处理,并结合ICP进行测试,该标准属于本公司CNAS认证范围内。
涂料中VOC主要参照《GB/T 23985-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差值法》 和《GB/T 23986-2009涂料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进行,都属于本公司的CNAS 认证范围内。
3.测试仪器
涂料VOC分析仪器 无汞电池及电池种类判别仪器
---气相色谱与质谱联用仪        ---电感耦合等离子光谱仪
气相色谙与质谙联用仪Gas Chromatography and Mass Spectrometry (GCMS)

测试及价格咨询:0512--80996726     15956917731
发表于 2015-6-8 09: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个好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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