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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净化类产品虚假宣传严重:夸大环境损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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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5 20: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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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京市工商局通报了今年1月份以来对本市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行动成果。此次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整治,共检查商场、超市、网络销售渠道共计1720余户次。涉及品牌10余种,目前立案54起,结案22件。罚款183万余元,另外做出行政指导3件,责令整改3件,其余案件还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楼主| 发表于 2015-6-5 20: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市工商局稽查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空气净化、水净化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的少,更多的是存在虚假宣传。一是虚标商品性能、获得的荣誉、企业规模及专利的,如:标称“pm2.5去除率>99%”。二是无科学依据夸大空气、水污染损害后果,造成消费者恐慌,误导消费者的。三是仿冒、假冒他人知名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字号或姓名,造成消费者误认,如:“联合中科院、清华大学400多名教授、研究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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