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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标法中心助力宁夏制造“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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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23:3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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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宁夏检验检疫局与宁夏商务厅共同签署《关于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合作备忘录》。同期,两部门与吴忠市、灵武市、中宁县政府分别签署《关于共建中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清真产品、羊绒产品、枸杞研究评议基地的协议》。

    据统计,2014年全国出口企业因为不符合或达不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要求,直接损失755亿美元,约占出口额的3.2%。去年,技术性贸易措施给宁夏外贸造成的直接损失达7036.7万美元。

    根据合作协议,质检总局标法中心、宁夏检验检疫局、宁夏商务厅三方将发挥各自在信息获取、人员设施、产业资源、科技服务、地域环境等方面的优势,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用,增强基层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工作的能力,共同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贡献度。吴忠市政府、灵武市政府、中宁县政府将积极参与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共同建设研究评议基地,开展WTO其他成员有关枸杞、羊绒产品和清真产品的信息跟踪、通报评议、研究解析及应对措施研发,建设标准及技术法规共享平台,进一步提升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能力和成效,为安全、优质的宁夏出口产品消除不公正贸易壁垒,维护产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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