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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认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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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5 17:3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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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和《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 2016年1月18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认监委在京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完善中医药认证体系的合作协议》,在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全面推行认证制度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以提高中医药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准,规范中医药健康服务市场,全面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的质量和效益。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与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国家认监委主任孙大伟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建立部门间合作机制,共同开展中医医疗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中药材、药膳服务及产品等认证,同时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推动中医药科研实验室、重点研究室等医疗服务机构纳入国家统一的实验室资质认定制度,从而建立中医药认证体系和检验检测技术体系,促进中医药相关产品、服务、管理提质升级。
  双方将共同制定促进中医药认证服务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对中医药认证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和管理,实行统一的认证标准、技术规范和合格评定程序,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认证项目,对中医药健康服务认证活动开展监督检查,并将认证应用于中医药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促进认证结果采信。
  国家中医药局和国家认监委将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中医药行业引入先进的认证管理模式,建立全过程追溯体系和市场信用体系,发挥认证认可的传递信任作用,通过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引导公众选择中医药健康服务,不断提高消费者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同时运用认证认可的国际通行规则,拓展中医药国际市场,支持中医药走出去。“十三五”时期,双方将加强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和工作协调,建立健全中医药认证和检验检测的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全面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合作协议签署活动由国家认监委总工程师许增德主持,国家认监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首都各大新闻媒体记者出席并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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