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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及时对产品品质异常进行控制和处理,规范其作业流程,防止有品质异常之产品被误用和交付,影响客户满意度。
2.0 范围
适用于有限公司进料检验、试制、量产之工序检验、成品检验与试验等环节发现之品质异常的处理与控制。
3.0 定义
无
4.0 职责和权限
4.1品质部:负责对零配件来料和装配报检成品品质异常的提出、标识、确认、记录和统计;对客户退货品的品质确认,以及对有品质异常的产品提出最终处理意见;对来料和装配报检产品的品质异常处理结果和纠正措施之效果确认。
4.2 PMC部:依据各订单交期状况对品质异常之处理时效性提出建议。
4.3工程部:负责对品质异常提出处置意见和处理方案,并对品质异常之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4.4总经办:负责客户退货信息的接收,以及退货处理要求的提出。
4.5品质经理:对来料和出货产品品质异常和制程物料的特采进行最终裁决。
4.6公司副总:对需要特采的重大异常进行最终裁决,对制程异常报废进行最终裁决。
4.7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按照品质异常联络单最终处理意见对有品质异常之产品进行及时处理,并且分析其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5.0 输入
品质异常
6.0 输出
品质异常联络单
7.0工作流程图和品质异常处理流程一览表.
流程图 责任单位 所用文件和表单
品质部OQC 品质异常联络单
品质部IQC
品质部IPQC 品质异常联络单
品质部 品质异常联络单
责任部门 品质异常联络单
品质部 品质异常联络单
工程部 品质异常联络单
责任单位 品质异常联络单
责任单位
品质部经理/ 品质异常联络单
8.0工作程序
8.1进料品质异常处理与控制
8.1.1 IQC按来料检验标准和抽样标准对来料进行检验,如来料存在异常,由IQC对异常产品贴红标签标识,并开具《品质异常联络单》。
8.1.2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来料异常,由IPQC填写《品质异常联络单》并对异常产品贴红标签标识,然后将《品质异常联络单》交IQC进行确认处理。
8.1.3《品质异常联络单》经IQC领班或QE工程师予以核定、初步判定责任归属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如品质异常属供应商来料不良,由品质部IQC将《品质异常联络单》交PMC部走单;如属我司生产造成之品质异常,由责任单位走单,按8.2条执行.
8.1.4《品质异常联络单》由工程部进行会审,提出异常处理意见。最后由品质主管确定最终处理结果,同时追踪供应商回复纠正预防措施。若属特采和报废物料,必须由工程部经理、品质部经理、公司副总签字认可。
8.1.5品质部IQC将最终签核后之《品质异常联络单》各联分别交PMC部、责任单位及不合格品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并将品质联留底备查。
8.1.6品质部对供应商的产品异常处理结果、纠正预防措施及后续改善效果予以追踪及确认。
8.2过程(工序)品质异常处理与控制
8.2.1品质部IPQC按工序检验标准进行各工序产品品质检验,对存在品质异常的产品进行红标签标识、要求生产部作业员将其隔离,并开具《品质异常联络单》。
8.2.2《品质异常联络单》经品质部领班或QE工程师予以核定、初步判定责任归属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由品质部IPQC将《品质异常联络单》交责任单位走单。
8.2.3由工程部进行审核,提出异常处理意见。最后由品质主管确定最终处理结果。同时追踪责任单位回复纠正和预防措施。若属特采或报废物料,必须由品质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签字认可。
8.2.4品质部IPQC将最终签核后之《品质异常联络单》各联分别交PMC部、责任单位,不合格品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并将品质联留底备查。
8.2.5品质部对责任单位的产品异常处理结果和纠正预防措施予以确认,并及时向品质经理汇报。
8.2.6不合格品处理单位依《品质异常联络单》最终处理意见进行产品异常处理。对判定需返工(修)、挑选使用的不合格品依据工程制定的《返修工艺单》进行处理。
8.2.7责任单位需分析异常发生之原因,并提出纠正预防措施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品质部。
8.2.8品质部需对返工(修)后的产品依正常检验流程进行重新确认合格后,该产品方可流入
下工序。
8.2.9针对责任单位所填写之纠正预防措施,品质部需进行后续改善效果追踪及确认。
8.3出货成品品质异常控制
8.3.1 品质部FQC按通用检验作业规范和装配工艺图纸对装配产品进行检验,对存在品质异常的产品进行标识、要求生产部作业员将其隔离,并开具《品质异常联络单》。经品质领班予以核定、初步判定责任归属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由品质部将《品质异常联络单》交责任单位走单。
8.3.2品质部OQC按成品品质检验规范和AQL抽样标准对装配报检成品进行抽样检验,填写《出货检验报告》,由品质部QE确认审核后,将第二联(红联)交与生产单位,第三联(黄联)交与PMC部主计划,第一联(白联)由品质部留底统计备查。
8.3.3向品质部OQC报检之产品被退,由品质部OQC开具《品质异常联络单》。经品质领班予以核定、初步判定责任归属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由品质部将《品质异常联络单》交责任单位走单;申请特采之产品,应由品质部经理或公司副总核准。如报检产品合格,则由品质部OQC在产品标签上盖章,在入库单上签字入库。
8.3.4品质部文员将《出货检验报告》统计后发给责任单位分析原因,并由品质部督促责任单位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
8.3.5品质部应及时将品质异常的原因分析及纠正和预防措施向品质经理通报,品质部要定期对改善结果进行稽核.
8.3.6针对供应商来料的产品被IQC判定合格入库并发放到生产线,出现品质异常。例如:电镀生锈、表面氧化等原因。由装配QC开出异常单交责任单位走单。PMC部外协人员根据品质部的最终处理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外发返修。
8.3.7对OQC批退之品质异常产品返工(修)后需重新报检待OQC确认合格后,该产品方可由
品质部OQC盖合格PASS章准许入库出货。
8.3.8责任单位将最终裁决后《品质异常联络单》交回品质部,品质部将蓝联交PMC主计划,红联交生产部生产计划员,白联由品质部文员统计后存底备查.
8.4库存品质异常之处理
8.4.1针对库存超过3个月之成品,PMC部需向品质部OQC提出重新检验申请,品质部OQC依成品出
货检验程序重新检验。
8.4.2如OQC复检不合格,需OQC开具《品质异常联络单》,由品质部QE确认给出初步处理意见,转工程部会审后,交品质部经理最终裁决。
8.4.3针对复检不合格的库存产品OQC依照《品质异常联络单》之最终裁决执行,如产品需返修,由OQC贴红标签标示,并由PMC仓管员将其隔离至不良品库。
8.4.4 针对因产品设变而造成之库存品品质异常,由OQC标示,隔离后,开具《品质异常联络单》,由品质部QE确认给出初步处理意见,转工程部专案工程师会审后交由品质部经理最终裁决.
8.4.5《品质异常联络单》最终裁决后,蓝联交PMC主计划,红联交生产部生产计划员,白联由品质部文员统计后存底备查.
8.4.6 PMC主计划须及时下达返修计划,生产部要及时组织返修,返修后之产品要重新向OQC报检确认OK后,方可入库出货.
8.5针对客户退换货品之处理,依据《客户退换货控制程序》之流程进行处理。
8.6针对《品质异常联络单》之处理意见签核,各部门收到该单后之处理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小时,并应在提出处理意见的同时签上当时之具体时间以备追溯。
8.7对于紧急物料异常处理不得超过半小时完成,必要时,由责任部门及时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同时到达产品现场进行处理。
8.8对于需要提交三方确认单/PCN电子流的物料,工程、品质每天要及时电话跟崔处理结果。
8.9针对《品质异常联络单》原因分析、纠正措施栏必须由责任单位工程师以上人员进行分析。
8.10品质部QC领班对原因分析、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对没有实际意义的纠正措施退回责任单位重新分析。
签核人员
检验员 QC领班 品质部QE 工艺工程师 品质部主管 生产部经理 工程部经理 供应商管理部 PMC
表单一 《品质异常联络单》 QP830100-A
表单二 《返修工艺单》 QP830100-B
表单三 《出货检验报告》 QP82050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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