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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发挥质量人员作用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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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5 16:5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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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之前写的,有不足之处还请各位大神指点,,
      质量人员是对工程质量监控的关键性岗位,在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中负有较重要的职责,是代表企业检查监督施工过程中执行国家标准、法规、企业标准的"执法者",是"需要独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的人员,充分调动质量检查员的积极性,将对项目质量管理和检查的提高起到较大的作用。在IATF16949:2016标准中要求“应规定其职责和权限”,认证企业对质量检查员的职责和权限都在岗位责任制中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缺少对质量检查员的检查和考核制度,在质量体系文件中没有相应的确保质量检查员的职责、权限得到有效执行以及对质量检查员的工作成果进行检查和考核的规定,使质量检查员的职责和权限在工作中难以落到实处,致使质量检查员的工作质量不尽人意,质量否决权得不到落实,质量检查员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按我国目前管理实际而言,没有检查和没有考核,一切管理工作都是涣散无力的。因此应针对对质量检查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在培训、考核等方面采取相应的对策,充分调动质量检查员的积极性,确保质量检查员的工作效果。
  在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质量管理员和检查员方面存在:(1)技术素质不够,(2)管理技能差,(3)质量意识、责任心不强。(如:在探伤工序和成品检验时都存在不执行标准、漏检等现象)
二、项目上存在质量检查员的奖金或效益工资属较低的层次的现象,责、权、利不对等。
三、机制问题、公司有质量部,分厂有质量副厂长、检验,而分厂的质量人员直属分厂管理,与公司的质量部门脱节,在工作上存在矛盾,在质量管理和质量意识上偏向与生产,缺乏对质量检查员的工作成果的考核制度及激励机制。尤其是兼职质量检查员,常常只管主职工作而忽视其兼职工作,单位在考核时只考核其专职工作业绩,出现兼职质量检查员只是摆设的现象。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把好质量管理员和检查员的选择关:
  在IATF16949:2016版中要求"承担质量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人员应是有能力的",因此,在选配质量检查员时应确保该人员应具有从事质量检查的能力,选择具有强烈的质量责任感和良好的工作技能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或技术工人从事质量检查工作,主要应从教育、培训、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虑: 
  1、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的技术职称,或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或技校毕业具有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的技术工人。
  2、经过质量管理和检验相关知识的培训。
  3、热心于质量工作。
  4、具有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的工作作风。
  二、注重质量管理员和检查员的培训效果
  1、质量管理员和检查员的培训:应采取多种方式对质量管理员和检查员进行培训,主要提高其质量意识、质检的技术素质和质量管理技能,使其熟悉IATF:16949质量标准和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熟悉专业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同时懂得专业质量检验方法、检查部位和检查数量,并能将检验结果与标准进行比较,正确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经考试合格由公司确认其具备专职质量检查员的资格。
  2、每年组织质量检查员学习新标准、新法规、新的检测方法、新的施工工艺等,以不断更新知识。
  三、加强对质量管理员和检查员的管理,改变对质量系统人员的管理模式
  对质量系统人员管理的传统模式是:质量检查员由分厂领导指派,受分厂质量负责人的直接领导,在业务上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由于质量检查员受分厂质量负责人的直接领导的制约较大,出现了质量检查员对业务主管部门的指令置若罔闻的现象,而主管部门对质量检查员又无法进行考核,致使对项目质量检查工作的监控难以落到实处。因此,必须改变这种局面,可明确规定:分厂质量管理人员和检查员是由公司主管部门直接领导,作为公司质量主管部门派驻分厂的代表:
  1、一般质量检查员由公司质量主管部门委派,并报公司质量总监批准,主管部门备案。
  2、公司质量主管部门必须每月至少1次与分厂质量人员开展沟通。
  3、保持质量检查员队伍相对稳定,便于质量检查员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进而不断提高其执法水平。分厂不得擅自将质量检查员调离质检岗位,如果必需,应经质量总监的批准。
  四、加强对质量管理人员和检查员的考核
  1、主管部门每半年对质量检查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年终总评,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进行经济处罚,并调离岗位,在一年内不得从事质量检查工作。
  2、每个新产品、新工艺、新变更、在项目实施后,分厂质量负责人必须写出总结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会同项目经理对质量检查员的工作态度、职责履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交工资料等几方面进行评价,作为对分厂质量负责人年终考核的依据。
  3、将考核结果与晋级、技术等级及职称的评聘挂钩。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调离岗位,取消其质量检查员资格。在下一年度内不得晋级、晋升。
  总之,将质量检查员的工作成果与晋级、技术等级或职称晋升、考核挂钩,形成培训、考核、晋升三为一体的格局,将有力地推动质量检查工作的开展。
发表于 2019-3-15 21: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培训效果和考核效果怎么去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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