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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L2468

徐福记涉嫌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 福田法院已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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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7 13:0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徐福记公布检测数据证清白
    14日晚,东莞徐记公司官方微博“@徐福记中国”展示一项检测数据,坚称“不可能是违规添加”,起诉徐记公司的消费者一方则表示,欢迎徐记公司提起上诉。

  徐记公司官方微博14日晚贴出一份由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产品为徐福记沙琪玛,生产日期2012年7月22日,送检单位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记者注意到,被消费者投诉违规添加抗氧化剂的三款徐福记产品,其中一款芝麻香酥沙琪玛生产日期也是7月22日。

  “@徐福记中国”称,中国、欧盟和美国规定TBHQ在油脂中的最高使用量为200PPM(万分之二),即每公斤油脂中TBHQ含量不能超过200毫克。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检测报告显示:徐福记批号为20120720C的沙琪玛,TBHQ含量仅为10PPM(万分之零点一),是国家规定合法最高含量的1/20,含量极低,根本不可能是违规添加。

  连日来,除正面回应外,“@徐福记中国”还通过引用专家说法和网友言论,坚称产品质量安全。原告方代理人陈书伟向记者介绍,他也注意到徐记公司相关声明,但他表示,法院的判决针对的是涉案产品,判决产生的社会影响是另外一个问题。他说,涉案产品出厂在前,但东莞质检部门出示的说明函称“属原料带入”,或者广州质检的函,都不能证明无违规添加。“通俗点说,你标签上说有添加,我告你,但你拿着后来的证明说没有,那你还是没办法证明过去没有,你就要承担举证不能后果。”他表示,欢迎徐记上诉,他们将积极应诉。

  按照相关规定,食品添加剂标注“不包括生产加工食品时加入的除食品添加剂外的其他配料中所含有的食品添加剂”。科普作家“松鼠云无心”在微博上分析,如果徐福记的确是“原料带入”添加剂,那么争议就在于“标签上"可以不标注"还是"不可以标注"”。他同时指出,大企业应该有专人负责法规标注方面的事情,明智的企业应立刻召回整改。
发表于 2012-12-17 13:47: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咱们绝食吧,打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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