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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吹响率先建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号角 稳定增长有质量 全面发展可持续 4月11日,深圳市政府召开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动员部署会议,副市长陈彪代表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率先建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目标。记者在会上获悉,深圳市计划今年下半年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验收申请,并力争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验收。
2012年,深圳市获得首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称号。自开展质量强市工作以来,深圳市以提升产品、服务、工程、环境质量为重点,以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合作备忘录为契机,“四大质量”持续提升,“大质量”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和保障能力不断巩固,质量提升活动蓬勃开展,全面完成了2012年质量强市工作指标。然而,作为深圳市质量强市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陈彪表示,全市质量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如社会质量意识有待提高,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质量监管手段亟待完善、部门协作需要加强、质量总体水平还不够高等。这些问题和不足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为此,深圳市组建了以市长许勤为总召集人、副市长陈彪为召集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徐友军为办公室主任,包括市发改委、经贸信息委、财政委等2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内的质量强市工作联席会议,从而加强对质量强市工作的组织领导,争取在2013年底达到《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所确定的中程目标。
针对此目标,《深圳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从大力提升产品、服务、工程、环境质量,加快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创新发展,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建设低碳试点城市,实施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战略等13个方面作出了55项具体工作要求,并指明每项工作的负责部门,以保障工作责任的落实。在实施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战略方面,要求支持产业申请发明专利并提出年授权量超过10200件的目标,鼓励企业申请地理标志产品认定,争取国际和国家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标准制定工作组落户深圳,建立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示范点和无公害离职生产技术过程示范点,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检验技术、方法、标准和设备等,分别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经贸信息委等部门负责。
据悉,深圳市在强调质量强市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推进力度及宣传力度的同时,还呼吁和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企业积极参与质量工作,在全社会形成质量活动人人参与,质量成果大家共享的良好氛围,最终实现深圳“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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