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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关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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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9 14: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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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aoshengxian 于 2013-4-29 14:38 编辑

生产过程中出了质量问题,关于责任认定,大家都能客观公正的来处理面对吗?不过,我所亲历的,在责任面前,大多是萎萎缩缩的,不会勇于承担,想尽一切办法将责任踢给别人,踢给其他部门。这不,下面这个案例,请大家来认定一下责任归属吧。

一电子加工厂出了一起严重的的品质事故:用错物料!生产批量量:2000套,错料:500套。

事故经过:

仓库发错料。两个芯片外形相似,只是元件规格后缀的英文字母有些差异,一个为A,另一个为B。在上一批生产时,电子库仓管员发料的拆了原包装,原包装数为4000PCS,由于上一批只生产2000PCS,所以仓管员将原包装拆散发料。将拆下来的2000PCS作为库存,另外带原包装的2000PCS发给了生产线。问题出在拆料的环节(当时转录物料规格的时候写错了)。
导致这批生产的机型用错料。

2000套的生产订单,做到500PCS,被品质部IPQC抽检发现。

造成的损失:由于这颗芯片是这个产品的核心零件,反修难度大,最终处理结果,用错的500PCS更换芯片!每个芯片成本价是30元,共计损失15000元人民币。

仓库发错料,罪魁祸首,责无旁贷。

生产线的物料管理员收发料是要核对的,上料的操作员也是要核对规格的,品保部IPQC做首件确认也是要按照BOM核对规格的。

认定责任时,仓库说:我发错料是有责任,但你们生产部难道就闭着眼睛做吗?为什不在上料的时候发现或更早的时候发现,也不至于造成这么大的损失呀?生产部说:我上料时没有看出来是有责任,但你IPQC做首件为什么就没有发现呢?IPQC的作用是什么?品保部说:一个产品上用这么多料,这个芯片的差异就那么点,我的能力也有限,我也不能保证100%的卡下来啊?源头仓库为什么不控制好呢?为什么要写错规格,发错料呢?皮求踢了一圈,终点又回到了起点!

请问各位看官,仓库、品管、制造单位各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分别承担多大的责任呢?请各位发表看法?

关于质量事故的责任划分思路,我的看法是:

1、直接责任
责任人的失误、失职行为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是事故发生的首要条件,是责任链条的第一环节。有多个直接责任人时,起主导作用者,负主要责任,起非主导作用者,负次要责任。作用无明确区分时,共同负主要责任。由直接上下级共同承担直接责任时,上级承担主要责任。管理者对具体事项的决策失误、违章指挥、越权指挥导致事故的发生,应负主要责任。

2、监督责任
由于监督部门责任人未对直接责任人的过失行为及时制止、汇报而未能阻止事故的发生,应负监督失职责任。

3、管理责任
管理者对下属员工的行为负有培训、指导、激励、监督、控制等管理责任,员工的过失行为意味着管理上的疏漏,各级管理者视具体情况承担不同程度的管理责任。

因此,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涉及到到处罚的,直接责任人、监督责任人、管理责任人,一个不能漏!至于处罚力度,应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一般责任事故需分级,多大级别,各类责任承担者负什么责任等。





 楼主| 发表于 2013-4-29 14: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声明:文中案例纯属虚构,并无可追溯性。
发表于 2013-4-29 15: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说明这个厂太乱了,品质完全失控
发表于 2013-4-29 15:0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推卸责任是人的本性
不能怪人
需要完善的制度和职责
 楼主| 发表于 2013-4-29 15: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aoshengxian 于 2013-4-29 16:09 编辑


楼主有没有过用错料的经历啊?呵呵

流程上是有规定呢,上料核对,首件核对,还采用扫码追溯系统,管理方法不算太落后。还是责任心的问题,就涉及到这么点人工操作就给弄错了。{:soso_e110:}

请您说说质量事故的认定问题吧,呵呵{:soso_e181:}


发表于 2013-4-29 15: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说明你们公司肯定没有考核制度,出了错也就是处罚一下,就不了了之,这样是没什么效果的
要形成制度才行
 楼主| 发表于 2013-4-29 15: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aoshengxian 于 2013-4-29 15:50 编辑
shengpengwu 发表于 2013-4-29 15:09
只能说明你们公司肯定没有考核制度,出了错也就是处罚一下,就不了了之,这样是没什么效果的
要形成制度才 ...


请你看清楚我们要讨论的主题吧。

说点题外话:我们的考核分为两个部份,一个是定量指标,另一个是定性指标,其中定量指标是主要是过程指标分解下来的,占70%,考核工作能力。定性指标主要是考核工作态度,占30%

处罚,也是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之一,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是不会放过的!
 楼主| 发表于 2013-4-29 16: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aoshengxian 于 2013-4-29 16:10 编辑
常州质量人 发表于 2013-4-29 15:02
推卸责任是人的本性
不能怪人
需要完善的制度和职责


策划的时候总是想得很完美,但在实际的工作中总会有偏差。

制度是有了,分料作业规范里要求很明确,执行力欠缺,当然,防错方法还可以再完善。

其实,说实在的,自动化程度已相当高了,ERP系统、MES系统的应用,已经做了大量的防错工作。就是这个分料环节,人工操作,条码标签打措。


发表于 2013-4-29 16:04:59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责任人:仓库管理人员

监督责任人:IPQC

管理责任人:生产管理者

另外整个生产线所有操作人员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建议对直接责任人、监督责任人和生产管理者予以处罚,对当班生产线操作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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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9 16: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gaoshengxian 发表于 2013-4-29 15:06
楼主有没有过用错料的经历啊?呵呵
流程上是有规定呢,上料核对,首件核对,还采用扫码追溯系统,管理方 ...

首件核对,IPQC是做了,根据楼主的描述,首件使用的原料是正确的,之所以出现错误是中途换料时出现错误,这个时候IPQC没有做确认。

这是系统问题,应该规定多长时间IPQC再进行一次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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