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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鉴别职能。 根据产品图样、技术标准、工艺规程或订货合同的有关规定,采用科学的方法,测量、检查或试验产品的质量特性,判定产品质量是否合格。 2、 把关职能。 在质量检验和测量中,一旦发现材料、毛坯、半成品、零件、部件与外协件、配套件未满足规定要求,应判其为不合格品,并做出标识,进行隔离,防止在做出处置前被误用。从而层层把住“关口”,保证产品的符合性质量。 3、 预防职能。 现代质量检验不单纯是事后“把关”,还要起到事前预防的作用。检验的预防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通过工序能力的测定和控制图的使用起预防作用;②、通过工序作业的首检与巡检起预防作用;③、广义的预防作用。实际上对原材料和外购件的进货检验,对中间产品转序或入库前的检验,既起把关作用,又起预防作用。前工序的把关,就是对后工序的预防。 4、 报告职能。 通过质量检验活动,系统地收集、整理、分析质量信息,定期或及时向企业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产品质量情况,为进行质量改进提供依据。 5、 监督职能。 监督职能包括参与企业质量考核;对不合格的零部件、过程、工序等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工艺部门实施工艺纪律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