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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职务原因撞伤人,应由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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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8 15:4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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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服装公司司机杨某在为客户送货途中,与陈某驾驶的小车相撞,造成陈某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杨某负主要责任。后陈某家属将杨某、服装公司、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法院审理后认为,因杨某是在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因此服装公司应对死者承担侵权责任,故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超出交强险的损失,由服装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服装公司不同意,说这跟公司没关系,应由杨某本人承担。对此说法,你怎么看?
发表于 2013-11-28 15:55: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公司有责任。因为该死机再为公司服务。
发表于 2013-11-28 16: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赔偿理应有公司承担
发表于 2013-11-28 17:3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驾驶员有一定的责任,但主要责任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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