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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供电的合理化 1.l 企业应根据负荷的等级、容量和分布情况选择供电电压等级。 1.2 企业变、配电所的位置应接近负荷中心,减少重复的变电容量,缩短供电线路半径,按经济电流密度选择导线截面。 1.3 降低企业受电端至用电设备的线损,线损率应达到下列指标: a.一次变压3.5%以下; b.二次变压5.5%以下; C.三次变压7%以下。 1.4 企业受电端电压在额定电压范围之内,企业内部供电电压偏移允许值,一般不应超过额定电压±5%。 1.5 调整企业用电设备的工作状态,合理分配与平衡负荷,提高企业负荷率,使企业用电均衡化。根据不同的用电情况,企业日负荷率不应低于以下指标: a.连续性生产的企业95%; b.三班制生产的企业85%; c.二班制生产的企业60%; d.一班制生产的企业30%; 1.6 企业应在提高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合理装置无功补偿设备,企业的功率因素应达到0.9以上。 1.6.l 企业内部配电所的无功补偿设备应装置在负荷侧。 1.6.2 对装置的无功补偿设备要加强管理,根据负荷和电压变动情况,调整无功补偿设备的容量。 1.7 企业应根据用电负荷,正确选择和配置变压器的容量和台数,合理分配负荷,做到变压器经济运行。 1.7.1 两台或两台以上变压器并列运行时,按组合后的技术特性,选择最佳方式运行。 1.7.2 几台变压器分列运行时,按技术特性,并以变压器总损耗最小的原则,合理、经济地分配负荷。 1.7.3 变压器负荷经常小于30%时,须按经济运行条件考核后,合理更换相应容量的变压器。 1.8 在企业总变、配电所内,对变、配电设备要配置相应的测量和计量仪表。监测并记录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和有功电量、无功电量。 1.8.1 变电所内配置的电能计量仪表精度为1.0~0.5级。 1.8.2 配电所内和50千瓦以上的用电设备配置的电能计量仪表精度为2.0级。 1.9 单相用电设备应均匀地接在三相网络下,降低三相电流不平衡度,供电网络的电流不平衡度小于20%. l.10 企业应采用高效率的整流装置(整流装置效率包括附属设备).整流装置效率应达到下列指标: a.整流装置功率在1000千瓦以上应为95%以上: b.整流装置功率在 1000千瓦以下应为90%以上。 1.11 整流所的位置应接近于负荷,直流供电网络运行方式要合理,缩短供电半径,减少接触电阻和电压降,降低线损率。 1.12 整流装置要采用变压器有载调压代替感应调压,以提高整流效率和自然功率因素。 1.13 整流所或单机整流装置应配置直流电流、电压监测仪表和直流电能计量仪表。 1.14 企业要采取相应措施抑制用电设备谐波分量的产生。 1.15 对企业自备电厂和地方电厂要考核厂用电率指标: a.燃油厂电厂用电率不应超过7%: b.燃煤电厂厂用电率不应超过9%。 2 电能转换为机械能的合理化 2.1 电动机类型应在满足电动机安全、起动、制动、调速等方面要求的情况下,以节能的原则来选择。 2.1.1 容量在250千瓦以上,负荷较稳定,应选用同步电动机。 2.1.2 在考虑企业配电电压等级的条件下容量在200升瓦以上的应选用高压电动机。 2.1.3 除特殊需要外,一般不选用直流电动机。 2.2 电动机容量,应根据负荷特性和运行状况合理选择,使电动机工作在高效率范围内。 电动机负荷经常低于40%时,在对节能效果进行考核后合理更换。 2.3 为提高电能利用率,应选用高效的机械设备,经测定通风机、鼓风机效率低于70%;离心泵、轴流泵效率低于60%必须改造或更换。 2.4 对50千瓦以上的电动机要配置电流表、电度表,同步电动机并应配置功率因数表,以便监测与计量。 2.5 加强用电设备管理,改革生产工艺,提高电能利用率。 2.5.1 对电动机、传动装置、被拖动设备及管网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减少机械损失和防止泄漏。 2.5.2 合理选择、改进管网的布置,减少管道中的阻力。 2.5.3 改革工艺、采用新技术、节约原材料和工质,减少电能损耗。 2.6 为减少电动机(电焊机)空载运行持续时间超过5分钟的小型电动机(电焊机)应及时停机,当电动机在工作周期反复出现上述情况,则应安装空载自停装置。 2.7 对泵、风机等用电设备,需要调节流量时,应采用电动机调速代替阀门控制。 2.8 多台用电设备并列运行时,应根据负荷性质和设备特性,按电动机的经济运行方式,选择运行台数,合理分配负荷。 2.9 对 100千瓦以上的异步电动机,在安全允许的条件下,就地补偿无功功率。 2.10 牵引电机车应接牵引负荷特点,选择最佳运行方式。 3 电能转换为热量的合理化 3.l 确定加热方式时,只要工艺条件允许,均应优先选用燃烧加热,只在下列情况时才允许采用电加热。 a.由于产品特殊需要,在非电加热或选用其它方法不得进行或实现其工艺过程者: b.需要得到高温,而其它加热方式不能达到者; c.当采用其它加热方式要消耗大量贵重的稀有及有色金属者; d.经过各种加热方式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电加热确属优越者。 3.2 根据生产的需要,合理地选用相应的电加热设备。电弧炉的设备效率不应低于50%,其它电加热设备效率不应低于40%。 3.3 对容量在50千瓦以上的电加热设备,要配置电压、电流、有功电度表、无功电度表(不包括电阻炉及电熔槽),进行监测记录,有系统地统计分析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a.单位产品耗电量; b.电炉的效率; c.功率因数。 3.4 采用先进的电热元件,改善电炉炉壁表面的性能和形状,在技术和工艺条件允许的电炉中,应采用热容量小、导热率低的耐火材料。 3.5 尽量缩小或密封电热设备的开口部分或开口处安装双层封盖等,减少热损失。 3.6 在加热与热处理的电炉中,要根据设备的构造、被加热物体的特性、加热与热处理前后工序等情况,不断改进升温曲线。 3.7 电加热设备要选择适当的装炉量。对间断分散生产的加热设备,要进行专业调整,实行集中生产。在进行重复加热的工序中,要缩短工序之间的等待时间。 3.8 根据产品特点改革热处理工艺流程,如:采取工艺连续化或简化工序,提高或降低加热温度,整体加热改局部加热等,以提高热效率。 3.9 做好余热的回收工作,要根据余热的种类,排出情况以及综合热效率、经济效果的测算,采取适当的途径,加以回收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