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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围观之-“国酒茅台”公示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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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0 18:2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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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9日 中新网:"国酒茅台"公示期满 遭社会舆论狙击或难过终审    7月20日,“国酒茅台”通过了国家商标局初审。如今,3个月的公示期将至,意味着“国酒风波”即将盖棺定论。这一遭到业内强烈反对的商标申请是否会通过最终审核?从此前各方的种种表态来看,如果不存在“暗箱操作”,“国酒茅台”几无突围可能。
    15日,中国经济网在《茅台产品四年三检不合格 被指真给国酒跌面儿》一文中称,近日,南京工商局在食品抽检中发现贵州茅台生产的高级干红葡萄酒存在商标不规范等问题,认定为“不合格”。事实上在近四年的时间里,茅台的特制酒、迎宾酒等三次被质监部门认定质量不合格。
    16日,针对这一事件,贵州茅台集团紧急发表《茅台集团关于 “三检不合格”的郑重声明》,文中怒斥:“有人迅速在网上冠以《茅台产品四年三检不合格》的骇人标题发文跟进,混淆概念,恶意传播,误导民众。” 茅台方面称其所有产品均经过有关部门检测达到或超过国标后方能出厂,“从未发现产品内在质量出现问题”。茅台集团在声明的最后特别强调:“欢迎广大消费者和有关部门对我公司产品进行客观、善意、建设性的监督与批评,但对于别有用心的恶意诋毁,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有分析指出,此前社会舆论对“国酒”的抨击尚未完全平息,此时再现风波,无论茅台集团是否“无辜”,都将对商标注册产生不利影响。
    “国酒茅台”所产生的影响之大,恐怕茅台方面也始料未及。3个月的公示期,让社会舆论对这一争议的讨论也持续了3个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李顺德表示,茅台注册国酒商标不符合商标法制定标准,国家工商总局针对茅台注册国酒商标的注册应该不予审批。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冯晓青主任则认为,“国酒”两字应属于白酒行业中具有特定含义的公有领域资源,企业不应当将商标注册作为垄断公共资源的手段,更不应通过商标注册行为产生不公平竞争的市场后果。
    资深业内人士、白酒行业营销专家肖竹青此前在接受中新网财经频道采访时就直言,“国酒茅台”商标通过终审的可能性有30%,“如果没有暗箱操作的话,那它通过的可能性为0%”。
    全国糖酒交易会办公室主任古平在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时也表示,是否真的能够做到中国最好的酒与中国人最喜欢的酒,最有发言权的是消费者,而不是国家商标局。“当消费者认为你是最好的酒,你是一个最受欢迎的酒的时候,其实有没有注册商标也是无所谓的,重要的是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和地位。茅台如果能够做到人民心目中的国酒,意义远大于去申请一个国酒的商标。”
发表于 2012-10-20 21:0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发表于 2012-10-20 21: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表态!
发表于 2012-10-20 22: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YL2468 发表于 2012-10-20 21:13

元芳,你事你怎么看,不表态可不行!

元芳,您怎么看呢?哈哈1
发表于 2012-10-20 22: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原坊,茅台做老百姓心目中的国酒就可以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0 22:36:31 | 显示全部楼层
gaoshengxian 发表于 2012-10-20 22:30
我不是原坊,茅台做老百姓心目中的国酒就可以了!

{:soso_e142:}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0 23: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gaoshengxian 发表于 2012-10-20 22:30
我不是原坊,茅台做老百姓心目中的国酒就可以了!

是元芳吧!
发表于 2012-10-20 23:4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元芳最近火爆了,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1 08:2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L2468 于 2012-10-21 08:30 编辑
gaoshengxian 发表于 2012-10-20 23:42
元芳最近火爆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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