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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质检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2015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承办单位的通报》(质检办函[2015]1110号)国家认监委被评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这是我委连续四年获得表彰。 国家认监委始终把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督办。成立了由分管委领导负责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办、落实具体工作,明确各承办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每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明确到具体承办人,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办理答复意见。 2013年,国家认监委制定了重点办理建议、政协提案的方案,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就重点建议提案深入基层、企业进行现场办理和调研座谈。既让人大代表看到书面的答复意见,又看到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总局支树平局长在《国家认监委关于办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509号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上批示,“这件事办得认真规范,应予肯定,并在总局机关和两委推广。”2014年、2015年,我委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不断提高我委承办建议、提案的质量。 在办理过程中,有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因种种原因无法联系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办理人员克服困难,经辗转联系到该代表所在省人大联络局,通报情况,请求协助,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如期将答复意见送达本人;还有的协办单位意见未能及时提供,经办理人员多次沟通催办,在规定时间内将答复意见反馈给代表委员本人。 今后我委将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规范流程,改进作风,创新方法,确保每一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得到圆满办理和各方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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