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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要求,从2013年1月1日起,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运输工具及其前三航次装载货物应符合有关要求;进口食用植物油报检时,应提供运输工具前三航次装载货物名单;油罐上航次装运货物应是食品或在《允许装运货物列表》中的物质;油罐前第二、第三航次装运货物应是《禁止装运货物列表》以外的物质。
在国际贸易和货物运输中,植物油脂的运输一般采用油罐。由于船运公司的油罐不可能仅用于装载植物油脂,在运载本航次植物油脂前,船方会对油罐内部进行清洗。但是这种清洗不可能做到干净彻底,船舶的管线或船舱夹缝等不易清洗处理的地方就可能残留上一航次的物质,特别对于熔点较高的棕榈硬脂,简单的清舱处理不足以消除前三航次苯类及某些化学产品的污染残留问题。
近期部分植物油脂国际贸易合同悄然增加了一则新的合同条款:如果检验检疫机构对前三航次装载货物作出要求,则买方承担每吨棕榈油30美元的加价。很显然,实施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运输新规,严格了食用植物油的运输条件,提高了运输准入门槛,也间接提高了运输成本。若按棕榈油每吨1200美元的单价计算,加价达2.3%,幅度不可谓不低。但是与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相比,与整船退运给贸易方带来的损失相比,这样的成本花得值得。
中国作为植物油脂的世界第一大消费国,植物油脂的进口量一直保持增长势头。根据海关2012年1月至7月的统计数据,国内菜子油同比进口增幅高达109%。在第四季度传统的消费旺季来临时,植物油脂的进口势必迎来一个新的高峰。因此,及时出台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的运输新规保护了国内消费者的健康安全,也维护了进口商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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