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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社02月19日讯
日前,浙江宁波市出台企业采购东北地区2012年新产粳稻(米)费用补贴政策。对市内粮食骨干企业采购东北地区2012年新产粳稻(米)并运回宁波市场供应的,继续给予费用补贴。
采购粳稻的补贴执行对象确定9家粮食骨干企业,安排采购计划7万吨。补贴标准为黑龙江省每吨115元,吉林省每吨65元,辽宁省不予补贴。补贴政策期限自2012年10月1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止。采购粳米的补贴执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采取定执行期限不定具体企业和采购计划的办法。补贴标准为黑龙江省每吨90元,吉林省每吨65元,辽宁省不予补贴。补贴政策期限从2012年10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
(文章来源:中华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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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shengxian 发表于 2013-2-19 11:20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这些钱都给卖米的赚了吧?
老A 发表于 2013-2-19 14:51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楼主也在关心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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