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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关心 于 2013-8-7 07:09 编辑
今天和一些网友在讨论关于电动叉车不年检是否符合ISO90016.3c)项的问题。 下班后,我又重新对ISO9001认人真真的读了一遍,并进行了长时间的思考,也思考了朋友问对ISO9001有分歧的原因。在ISO9001中一共出现了8次使用时,3次适当时,1次必要时。这些字眼让我陷入了深思,什么时候是不使用时,什么时候是不适当时,什么时候是不必要时呢?如果不把这个界定清楚的话,审核的时候是否判为不符合项就只能取决于审核老师的态度了。 ISO9001到底是什么?大家都知道ISO9001是 质量管理体系,但是大家都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词,也就是紧跟在质量管理体系之后的一个词“要求”。什么是要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术语中提到要求就是明示的,通常是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必须履行的是指法律法规要求或有强制标准要求。要满足ISO9001的要求,也必须满足法律法规要求或有强制标准要求。只有在满足了法律法规要求或有强制标准要求才能去做ISO9001,连法律法规要求或有强制标准要求都无法满足的话,根本不能去做ISO9001。 回到开头的讨论的问题,我认为不符合ISO90016.3c)项。因为首先电动叉车不年审不符合技术监督局的特种设备管理条例(强制性要求)。6.3基础设施中的使用时,用在电动叉车年审上是适用的,这里是否“适用时“的界定标准就是是否满足电动叉车年检的强制性要求。 是否适用,是否适当,是否必须不是某个人或某个审核老师说了算的,而是由法律法规或强制性要求说了算,也就是说是否适用,是否适当,是否必须的界定标准就是是否满足由法律法规或强制性要求 以上看法,不知道朋友们是否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