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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忠诚优秀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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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6 10:4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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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不断获得高质量、低价格、及时交付的产品和超越期望的服务,是采购工作永恒的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必须拥有优秀而忠诚的供应商。所谓优秀,就是供应商具备给我们提供高质量、低价格、及时交付的产品和提供超越期望的服务的能力;所谓忠诚,就是供应商始终把我们作为第一顾客,始终以我们的需要作为自己持续改进的方向,即使在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也坚定不移地给予支持。

    然而,在一些企业,现实情况却是:优秀的供应商通常不够忠诚,而忠诚的供应商又通常不够优秀,于是不断开发供应商、不断更换供应商便成为了这些企业无奈的选择。其结果便是:质量、价格和交期经常波动,服务时好时坏、时有时无,尽管相关部门忙忙碌碌,持续不断获得高质量、低价格、及时交付的产品和超越期望的服务却总是镜花水月,可望而不可及。

   
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以为,根本原因之一可能就是这些企业总是想直接寻找优秀而忠诚的供应商为己所用,而没有意识到在企业的吸引力还不够强大的情况下,要拥有优秀而忠诚的供应商,培养比寻找更加重要。

    那么,应当如何培养优秀而忠诚的供应商呢?
 楼主| 发表于 2012-11-6 10: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1、供应商是产品实现的基础
  零部件的质量、价格、交付周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产品的质量、成本和生产周期。外协、外购零部件占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比例越大,这种决定程度就越大,而零部件的质量、成本和交付周期又取决于供应商。所以,供应商是我们产品实现的基础,我们应当把供应商当作自己的分厂看待,相信供应商,依靠供应商,尽我所能为供应商服务,把供应商培养成为巩固的零部件生产基地。
 楼主| 发表于 2012-11-6 10:50:07 | 显示全部楼层
2、平等对待供应商
  在买方市场环境下,在业务关系中,需方通常处于强势地位,而供应商通常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因此,有些企业便时常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直接或间接地迫使供应商接受一些不对等条件。这种做法短期内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一些利益,但从长远看对企业却是不利的,因为供应商虽然被迫接受了这些条件,但口服心不服,“身在曹营心在汉”。一旦有了更好的市场,他们便会立即“移情别恋”。结果,自然是产品质量、交期的波动和服务质量的下降,企业也就自然从“受益者”变成了“受害者”。所以,要想供应商忠诚于我们,我们必须平等对待供应商。
  所谓平等相待,我以为,就是要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凡事推己及人、将心比心。而其中最基本的就是不强迫供应商做不愿意的事情。例如,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进行谈判,不与供应商签订带有不对等条件的协议,更不以任何方式强迫供应商签订类似协议;不强迫或欺骗供应商参与其不擅长或者不愿意参加的新产品项目,不强迫或欺骗供应商接受其无能力接受或不愿意接受的业务;严格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不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以打折扣的方式履行等。
 楼主| 发表于 2012-11-6 10:55:29 | 显示全部楼层
3、主动维护供应商的利益
  供应商与我们合作的目的,是为了获利。如果不能获利,供应商就不会与我们合作,即使已经建立了合作关系,这种关系也不会长久。所以,要想供应商忠诚于,持续为我们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主动维护供应商的利益:
(1)给予供应商合理的利润率。
(2)不要求供应商承担除协议规定以外的其它任何义务,不单方面提高产品要求或服务要求,变相降低供应商的利润率。因我们的原因造成产品要求提高或者服务要求提高,造成供应商成本增加的,应当给予供应商相应的补偿。
(3)进入批量生产阶段后,设计方案应尽量维持稳定,非万不得已不要轻易变更。如遇非变更不可的,也应事先主动供应商沟通,并做好相应的善后工作。
(4)当供应商的产品平均不良率(来料检验不良率、过程检验不良率、成品一次交验不良率的平均值)大于或等于利润率时,就意味着供应商可能在此产品上已经或正在出现亏损。为了保证供货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应当立即主动派遣相关人员,与供应商共同改善其质量管理措施,提高合格率。
(5)建立、健全防止员工F·B的制度,约束员工的行为,从制度上预防员工利用职权损害供应商的利益。防腐制度应重点对供应商选择、器件选型、方案选择、定价、制定合同条款、采购比例分配、质量控制、索赔等方面的行为进行约束。
(6)尽量采用独家供货,在供应商的供货能力能够满足我们的需求并没有大的过失的情况下,不轻易增加新供应商,即使有更好的价格也是如此。如果,供应商在产品开发过程中或设计变更过程中有投入,必须从订单或者其它方面给予相应的回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1-6 10: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3、主动维护供应商的利益
  供应商与我们合作的目的,是为了获利。如果不能获利,供应商就不会与我们合作,即使已经建立了合作关系,这种关系也不会长久。所以,要想供应商忠诚于,持续为我们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主动维护供应商的利益:
(1)给予供应商合理的利润率。
(2)不要求供应商承担除协议规定以外的其它任何义务,不单方面提高产品要求或服务要求,变相降低供应商的利润率。因我们的原因造成产品要求提高或者服务要求提高,造成供应商成本增加的,应当给予供应商相应的补偿。
(3)进入批量生产阶段后,设计方案应尽量维持稳定,非万不得已不要轻易变更。如遇非变更不可的,也应事先主动供应商沟通,并做好相应的善后工作。
(4)当供应商的产品平均不良率(来料检验不良率、过程检验不良率、成品一次交验不良率的平均值)大于或等于利润率时,就意味着供应商可能在此产品上已经或正在出现亏损。为了保证供货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应当立即主动派遣相关人员,与供应商共同改善其质量管理措施,提高合格率。
(5)建立、健全防止员工F·B的制度,约束员工的行为,从制度上预防员工利用职权损害供应商的利益。防腐制度应重点对供应商选择、器件选型、方案选择、定价、制定合同条款、采购比例分配、质量控制、索赔等方面的行为进行约束。
(6)尽量采用独家供货,在供应商的供货能力能够满足我们的需求并没有大的过失的情况下,不轻易增加新供应商,即使有更好的价格也是如此。如果,供应商在产品开发过程中或设计变更过程中有投入,必须从订单或者其它方面给予相应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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