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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台新规鼓励粉煤灰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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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9 22:4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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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2月18日表示,为保护环境,变废为宝,进一步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新修订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明确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政策,将于3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修订,并于1月公布的《管理办法》规定,政府支持发展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及相关产品,支持发展技术成熟的大掺量粉煤灰新型墙体材料,鼓励利用粉煤灰作为水泥混合材并在生料中替代粘土进行配料,鼓励利用粉煤灰作商品混凝土掺合料等。
    该管理办法还明确提出: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建筑、筑路等工程中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粉煤灰及其制品;对粉煤灰大掺量、高附加值关键共性技术的自主创新研究,相关部门将给予一定支持;各级政府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鼓励和扶持措施。
    这位负责人说,我国粉煤灰综合利用率已经由1994年的35%提高到2011年的68%,超过了美国等发达国家。目前,我国粉煤灰主要用于生产水泥、混凝土及其他建材产品,在建筑工程、筑路、改良土壤、回填、生产生物复合肥,还用于提取相关物质,实现高值化利用等,涉及建材、建筑、冶金、化工、农业等多个领域。
发表于 2013-2-20 04: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第19号

    为规范和引导粉煤灰综合利用行为,促进粉煤灰综合利用健康发展,我们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原国家经贸委等六部门发布施行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国经贸节[1994]14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  平
科  技  部  部 长:万  钢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部长:苗  圩
财  政  部  部 长:谢旭人
国 土 资 源 部 部长:徐绍史
环 境 保 护 部 部长:周生贤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部长:姜伟新
交 通 运 输 部 部长:杨传堂
税 务 总 局  局 长:肖  捷
质 检 总 局  局 长:支树平
2013年1月5日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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